基层治理创新实践中滋生的“伪创新”“创新泛化”等偏差现象,可从政府内部复杂的条块结构视角分析其形成机理。立足于“条块关系”视角,通过对Z镇“社区合伙人”项目的个案剖析,构建“属地领导者—业务指导者—项目执行者”的互动框架,提炼出“条块悖论”这一核心概念,系统分析创新偏差产生的机理。研究表明,尽管条块部门间存在协同行动与责任共担的客观需求,但激励结构利益分化、权责结构松散加压、信息结构垂直碎片化,导致了职责推诿、信息失真与资源空转等系统性行为偏差,最终造成治理创新效果偏离预设目标。应从制度层面系统构建条块协同框架以明晰权责边界,实质性赋能基层执行主体以激发治理活力,并打通信息壁垒以提升决策科学性,从而破解基层治理创新中的“条块悖论”,推动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迈向现代化。
以承包权不变、经营权连片为核心的“小田并大田”土地创新实践,是新发展阶段破解农地细碎难题、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助力农业现代化目标实现的关键前提和重要基础。这一创新实践既集中彰显了农地产权结构优化、农业生产方式转型与乡村发展模式升级的历史逻辑,也蕴含着规模经营的系统观、科技赋能的应用观、统筹联动的发展观与增收致富的民生观的时代内涵。从实践探索来看,当前已形成政府主导型、市场驱动型、农户自主治理型三种典型实施路径。面向新发展阶段,需进一步构建系统性的规则框架,健全贯穿改革全链条的风险防范机制以及完善基层协同联动的治理体系,为“小田并大田”农地制度创新的有序推进与实效落地提供坚实支撑。
<正>为提高办刊质量和规范性,提高稿件编审质量和工作效率,同时方便作者精准投稿,及时了解稿件编审流程和进度,确保稿件修改完善如期刊发,我刊特启用方正在线投稿系统(https://sdxb.portal.founderss.cn)。自2025年第1期开始,所有稿件均须通过上述在线投稿系统投稿后方能进入编审环节和工作流程,欢迎大家继续投稿支持。旧的投稿系统同时停运,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跨流域合作治理不仅是地方政府合作议程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在要求。在地方跨流域合作治理的进程中,中央纵向介入发挥着目标引领、秩序设定与活力激发的关键功能。据此,关注介入方式从直接干预到隐形在场的实践转型,以黄河流域生态补偿行动“鲁豫有约”为典型案例,解释治理效能的生成逻辑。在中央隐形在场的制度背景下,基于空间给赋和要素驱动的合作情景营造、激励相容和关系调控的互动博弈转型、绩效共识和正向反馈的互惠闭环贯通,依次为跨流域合作治理效能的生成提供初始基础、关键中枢与周期保障。三重逻辑链条梯度衔接,逐渐形塑合作者的协同惯性,打造了相对稳定的关系结构和积极预期,保障治理效能的持续积累与稳定维系。
2021年《行政处罚法》中新增了地方性法规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规定,地方立法权得以释放和完善。受地方调整事务繁多的影响,地方补充设定行政处罚过程中仍出现下位法违反上位法立法精神的现象,存在增设新行政处罚行为类型、扩大行政处罚范围、增设行政处罚新种类、扩大或减少行政处罚幅度等合法性困境。既往研究中诸多合法性判断标准的立场,已无法适时调整地方立法实践,需构建全链条式合法性判断标准,需要以法制统一原则、不抵触原则为前置因素;同时以区域发展原则为基础,以比例原则为实质内容,以程序原则确保对立法的监督。这不仅适应当下央地立法权的新发展,也是确保地方治理手段科学化、合法化的重要保障。
随着数字经济与平台社会的快速发展,以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为代表的新就业群体逐渐成为城市社区基层治理的新兴力量。关系嵌入性理论为探讨新就业群体参与城市社区基层治理提供了有力的分析框架。从关系特征出发,以关系嵌入性理论的四个维度对新就业群体参与城市社区基层治理的四种模式(党建引领、平台合作、志愿服务和友好商圈)进行比较分析,发现新就业群体在参与过程中面临制度身份与治理角色结构性错配导致的关系脱嵌,液态组织形式与固态治理模式冲突引发的组织脱嵌,算法权力垄断与数据壁垒形成的技术脱嵌,职业尊严缺失与话语体系失衡造成的文化脱嵌,灵活就业特征与传统社保制度矛盾加剧导致的制度脱嵌等多重困境。未来须优化“制度赋权—组织创新—技术驯化—文化重构—社会保障”五位一体的实践路径,将推动新就业群体从“治理变量”转向“治理增量”。
<正>为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本刊聚焦“三农”问题,常设“乡村治理”专栏。该专栏2025年的主要选题方向为:城乡融合发展、新型城镇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农业新质生产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文旅融合发展、农村综合改革、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乡村治理创新、农民合作、文化惠农与移风易俗、村社共同体、农村“一老一小”、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数字乡村、科技兴农、党建引领与齐鲁样板等。
完善资源动员和使用制度是“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的内在要求。社区基金是公益慈善类社会资源的重要表现形式,是社区治理中的“资源性小微枢纽”,是突破当下社区治理资源瓶颈和“弱参与”困境的创新路径。国家宏观政策赋予新时代社区的使命要求、公益慈善领域日益健全的法律政策以及地方慈善传统与公益氛围等外部因素,共同构成社区基金发展的生态环境。全面分析社区基金与社区居委会的荣生关系、与支持型社会组织的赋能关系、与社区社会组织的共赢关系以及与捐赠人的动员关系,在此基础上整合实现对于社区基金的价值赋能、组织赋能、专业赋能与文化赋能,方能促进区域公益生态系统内部共生主体个体利益与社区共同利益的同步实现。
基于国家认同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以及中外文献的碎片化图景,本研究致力于探讨政府部门、知识精英和大众媒体塑造公众国家认同的重要作用,及其复杂互动的重要影响。综合和扬弃“社会交换”“文化领导权”“想象的共同体”等重要理论,提出国家认同塑造的主体形象理论,并应用“网民社会意识调查(2024)”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发现政府部门形象、知识精英形象和大众媒体形象都能显著影响公众的国家认同,且三者表现出复杂的交互效应:在大众媒体形象较低或中等时,政府部门形象影响国家认同的边际效应会随着知识精英形象的升高而削弱;在大众媒体形象较高时,政府部门形象影响国家认同的边际效应则随着知识精英形象的升高而增强。上述发现揭示了多元主体共塑国家认同的合力与张力,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特别是各类主体形象建设和多方联动、多元共治提供了政策启示。
个人行踪信息是基于定位技术与不同现实场景关联的、可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动态连续信息。在智能汽车数据共享场景下,个人行踪信息保护面临知情同意原则失位、合理使用边界模糊以及共享主体责任不明的现实困境。通过构建科技与法律的协同治理体系,在促进智能汽车效能提升与捍卫人格尊严核心价值之间寻求动态平衡,为数字时代个人行踪信息的保护提供兼具促进创新与保障权益的可行路径。对此应当通过合理设计的方案赋予用户充分知情条件下的自由选择权,保障知情同意原则的有效适用。从处理目的、必要性以及保护措施三个方面确定个人行踪信息合理使用的边界,并采用过错推定原则为主、例外情形适用无过错原则的混合归责模式,以明确数据共享环节多元主体的侵权责任。